关于做好2026年寒假及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学校寒假及春节期间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寒假期间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现将寒假及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安全责任。
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贯彻落实“三管三必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安全工作与部门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严格落实安全稳定目标工作责任制,扎实做好学校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工作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管理、组织、协调,切实做到周密部署、预防在先、落实到位,确保学校假期的安全。
二、加强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各部门要根据寒假期间易发事故的特点,以防火、防盗、防网络电信诈骗、防人身伤害等为教育重点,加强宣传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防范知识和技能,各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对广大师生进行一次假期前安全教育,告诫师生员工注意防火、防盗抢和严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针对个别大学生容易发生的电信网络诈骗和校园不良网络借贷等案件,学工部、各院系要教育学生提高安全意识,注意甄别,避免上当受骗、财物受损。
三、扎实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安全检查工作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在放假前组织一次对本部门安全情况的全面自查,重点检查电器设备、用电线路是否完好;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是否落实专人保管;防盗设施是否完好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实行“零容忍”,要及时解决,本部门解决不了的,要以书面形式将有关情况上报学校,及时进行整改。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各部门于1月17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保卫部。
四、强化防范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1. 学生公寓、学生餐厅、教学楼、实验实训中心、计财部、信息中心机房、图书馆、各类实验室等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于1月17日前将值班人员名单(含联系电话)报保卫部。
2. 其他部门要做到断电、关窗封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3. 基建部要与施工单位沟通联系,在假期期间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同时要加强落实施工安全责任,规范并强化对施工场所及人员和员工宿舍、食堂的安全管理,要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施工单位和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加强监督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纠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4. 寒假期间如有开展科研实验的部门,请于1月17日前将使用实验室情况(含联系人、联系电话)报送保卫部。
5. 请各院系通知所有学生,将个人的贵重物品自行保管好,贵重自行车统一停放至实训中心南侧便道,避免丢失。
6. 为了进一步做好夜间巡查工作,请各部门如有需要重点巡查的部位,请于1月17日前将重点部位报保卫部。
五、切实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应急处置工作
各部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开展工作,加强各部门协作配合、联系沟通,在信息资源、应急准备、事故处置等环节形成合力,切实做好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采取措施、快速果断处置,同时,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和漏报,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保卫部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