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2025-04-21 次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5〕215号),经审核,我院符合申报条件3人,情况如下:
李法营,申报工人技术等级:技师
李飞宇,申报工人技术等级:高级工
张 杰,申报工人技术等级:初级工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人事部反映。
电话:0351-3175941
人事部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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