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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能源学院关于新进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认定的通知

2025-05-20

院属各部门: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 2024年度全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4〕58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外省调入或整体划归我省相关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工作的通知》(晋教师〔2017〕2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新调入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认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人员

新进(2023年至今)我校具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的人员

二、具体要求

1、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

2、报送材料地点:人事部办公室

3、报送材料要求:

纸质版:

1、《外省调入、划转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一览表》(附件1)(一式四份、加盖所在教学部门公章)

2、任职资格文件及聘任文件;

3、任职资格评审表;

4、在原工作地区、工作单位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依据的职称评价标准及山西省/山西能源学院同期执行的同系列、同等级职称评价标准。

电子版:

《外省调入、划转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一览表》(附件1)

请申请认定人员认真填写,按时报送材料,逾期未报者将不再受理。

相关附件从山西能源学院官网人事部-下载专区栏中下载。


附件:《外省调入、划转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一览表》



                     人事部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