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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题|关于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17点击:

院属各系部:

为进一步做好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按照本通知办理,由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社科规划办”)统一组织评审鉴定。

本次结题工作受理2023年度、2024年度各类课题以及首次鉴定不通过修改后再次申请结题的课题。各课题组应先认真对结题材料进行自检,确定达到结题标准之后再行提交。课题负责人存在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行为,撤销立项课题并取消申报资格三年。对社科管理部门不认真履职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课题负责人提交结题材料,即可申报2025年度课题。

提交结题报告如首次鉴定不通过,可修改后再次提交申请,两次申请间隔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第二次申请结题仍鉴定不通过的,该课题予以终止或撤项。

二、成果要求

按照各类别课题申报通知要求,提交相应成果。具体类别包括:2023年度基础、2023年度应用、2024年度重大、2024年度一般、2024年度青年、2024年度思政、2024年度《资本论》时代价值研究。

研究报告要有翔实的调研数据及问题分析,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字数不少于1.5万字,可以不发表。获得批示的研究报告、发表的理论文章、刊发的论文、出版的专著需体现“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或“山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字样。

1.基础研究课题要求在核心期刊发表至少一篇论文,标注该论文为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并标注课题编号。

2.应用研究课题要求提交研究报告,研究报告要有翔实的调研数据及问题分析,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字数不少于1.5万字,可以不发表。

3.以下情况也可申请结题:

(1)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红旗文稿》(以下简称“四报两刊”)发表与本课题相关的理论文章,以“山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名义发表。

(2)出版专著,封面标注“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资助”,并标注课题编号。

三、材料要求

1.《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课题鉴定结题审批书》一份(附件1)。

2.结题成果一份,根据不同形式,具体要求如下:

(1)成果为研究报告的,提供查重报告1份(根据学科不同特点,查重率原则上不超过15%-25%)。

(2)成果为获得批示的研究报告的,提供批示复印件 一份及研究报告一份,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审核无误后,在复 印件首页盖章(如相关内容涉密,不得通过互联网传输)。

(3)成果为报刊发表文章的,提供报纸的复印件或刊物封面、目录及文章复印件一套,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审核无误后,在复印件首页盖章。

(4)成果为期刊论文的,提供论文发表期刊的封面、 目录及论文复印件一套,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审核无误后,在 复印件首页盖章。(如发表成果为外文,需附中文的收录证明。)

(5)成果为专著的,提供专著一本及复印件一套,复 印件包括:专著的封面、目录、版权页。

3.需要申请事项变更的课题,同时提交《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

4.结题材料需提供电子文档,每个负责人建立一个文件夹,命名为立项年度+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例如:2023 能源张三。

5.纸质版结题材料装入档案袋中(不要装在透明的文件袋内),一个袋子装一个课题的。档案袋正面需要标明以下内容:“2025年度结题”、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姓名、所在单位名称,请用A4 白纸打印,贴在档案袋正面。

以上材料请按要求于2025年10月10日前报送至笃学楼8层科技产业部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jcyb@sxi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