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系部: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思政类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我校现开展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结项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 2023年省教育厅立项的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
2. 2022 年度山西省教育厅立项的尚未结项并办理延期手续的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
二、结项要求
项目主持人须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并附带相关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期刊封面、目录、版权页与论文全文等)。项目结项验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资助经费项目发表 1 篇及以上论文,且被 SSCI 或CSSCI 收录;
(二)出版 1 部及以上学术专著;
(三)产出高水平的应用性成果,研究报告、咨询报告须有成果采用部门提供的证明(成果采用部门一般为省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规模化以上大型企业);
(四)经学校审核批准的其他结项形式。
三、提交材料要求
1.《山西省高等学校思政类项目结项验收情况汇总表》;
2.《结项报告书》一式5份,均为A4纸打印,左侧装订;表4项目经费支出情况部分需计划财务部审核并加盖公章;
3.项目最终成果复印件2份(期刊封面、目录、版权页与论文全文等),与本资助有关的研究成果均应标注“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资助”等相关字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项验收材料。
请项目负责人于9月12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综合楼8层科技产业部办公室,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后发送至邮箱:kjcyb@sxie.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思政类研究项目结项材料”。
四、未完成项目的处理
2023年度项目如未完成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经所在系部审批后报科技产业部。延期申请需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