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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关于申报2025年度山西省财经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12点击:

院属各系部:

山西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现开展2025年度山西省财经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选范围

(一)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各界人士均可申报。

(二)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参考《2025年度山西省财经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选题范围》(附件1),围绕相关选题申报,也可在财经研究范围和应用领域,结合自身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自拟题目进行申报。申报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突出针对性、创新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二、申报要求

2025年度山西省财经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包括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重大课题、重点课题负责人应具有正高职称或正处以上职务,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开创性研究能力。一般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或博士学位,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者书面推荐)。青年课题负责人出生日期须在 1985 年 1 月 1 日以后,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者不得申报青年课题。

三、管理流程

1.申报。按照自愿原则,个人认真填写《2025年度山西省财经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2,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3份);《2025年度山西省财经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5份);《2025年度山西省财经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于2026年1月19日前以系部为单位将申报资料报送至综合楼8层科技产业部办公室,申报材料Word版(以“单位+课题名称+申请人”方式命名),发送到邮箱:kjcyb@sxie.edu.cn。

每位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同一人员最多只能参加两个课题组。上一年度该项课题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本次不能申报此次课题。申报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或者同时多头申报的,不予受理。不得以已立项或结项的课题重复申报。

2.立项。山西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共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创新工程办公室、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负责具体实施。评审分为初审和终评两个环节,综合评定后确定立项名单发文公布。立项课题择优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3.实施与结项。课题负责人应按要求推进立项课题实施,于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结题。课题主要结项成果为2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附查重报告,查重率低于20%)。课题结项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出版的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省级党报党刊理论版上发表理论文章1篇(山西日报理论版、《前进》等,2000字以上);

(2)出版专著;

(3)在课题研究报告基础上形成的一份3500字左右的决策建议被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山西决策建议》采用。

(4)在《山西社会科学》报发表理论文章(2000字以上)。

(5)经课题管理单位备案同意,研究成果向山西省委、省政府报送,或者研究成果被山西省直及以上部门决策吸收采纳,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研究报告、《山西决策建议》采用报告文体范式写作(文章结构包括但不限于现状、问题、对策建议等部分,并突出对策建议。不出现引言、文献综述、研究方法、结论等学术论文范式。四级标题分别采用“一、”“(一)”“1.”“(1)”格式),需紧跟政策和实务前沿、具备明确观点和扎实依据,提供符合山西实际的可操作的具体对策建议。以上成果公开发表时均须注明课题来源、名称及项目编号,内容相关。

4.成果应用与推广。结项成果由山西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根据工作实际推广运用,召开山西省财经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研讨会,向获得优秀的课题负责人颁发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