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2026年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从严纠治“四风”顽疾,积极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作风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弘扬新风正气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融入节日作风建设全过程,加强教育防范,采用灵活方式,重申纪律要求,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扛起“一岗双责”责任,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带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近期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大力倡导新时代文明节俭祭扫新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纪律,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廉洁自律言行,营造廉洁过节浓厚氛围。
二、严明纪律要求,深化作风建设
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自我约束,严守纪律红线,自觉遵守“十严禁”要求:严禁巧立名目“吃公函”、肆无忌惮“吃老板”、变着法子“吃下级”、挖空心思“吃食堂”;严禁利用外出旅游、公务差旅之机,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下级单位、私营企业主宴请;严禁躲进内部食堂、私人会所、高档小区、“农家乐”、“一桌餐”场所违规吃喝;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旅游;严禁使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的党员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在禁止焚烧的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物品或在林区野外吸烟;严禁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人员擅自脱岗、空岗、漏岗、酒后上岗和值班电话不畅通;严禁违反公序良俗组织或参加各类封建迷信活动;严禁以祭奠等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节日期间,院纪委将围绕以上“十严禁”纪律严格履行监督责任,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密切关注规避重要节点、“错峰违纪”等苗头倾向,严防严治隐形变异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严的氛围、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
中共山西能源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