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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1 17:18:25来源: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惠风和畅,清明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弘扬文明新风,做好安全生产和文明祭祀等相关工作,确保廉洁、文明、安全、绿色过节,现就有关纪律作风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弘扬新风正气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教育防范,采用灵活方式,重申纪律要求,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以清明节缅怀先辈为契机,大力倡导新时代文明节俭祭扫新风,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近期公开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纪律,不断强化遵规守纪的思想意识和行动自觉,营造廉洁过节浓厚氛围。

二、严明纪律要求,深化作风建设

全体党员干部要严守纪律红线,强化自我约束,自觉遵守“十严禁”要求: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旅游;严禁使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的党员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在禁止焚烧的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物品或在林区野外吸烟;严禁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人员擅离职守、脱岗、空岗、漏岗、酒后上岗、醉岗;严禁违反公序良俗组织或参加各类封建迷信活动;严禁以祭奠等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以各种名义违规举办的聚会;严禁参与或组织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各种特产、消费卡、电子红包等礼品礼金。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节日期间,院纪委将围绕以上“十严禁”纪律严格履行监督责任,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密切关注规避重要节点、“错峰违纪”等苗头倾向,严防严治隐形变异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


                                中共山西能源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