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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能源学院2023年诚聘高层次优秀人才公告(长期招聘)

发布日期:2023-04-24   来源:人才工作部

山西能源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山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应用型本科高等院校。学校以培养创新型、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围绕“能源革命”发展趋势,面向传统能源和新能源的资源勘测、开采、转化、存储、利用和管理等方面的智能化、高效化、绿色化,大力推进学科专业建设,逐步形成了能源动力类、新能源与未来能源类、能源装备智能制造类、智慧能源类、能源资源环境类、能源经济管理类六大专业群和13个教学系部。学校是山西省首批开展应用型本科建设院校和全国地方高校“产教融合”建设试点院校。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分别位于学风浓郁的山西省高校园区和高新技术密集的太原市小店区。校园总占地面积76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亿多元,纸质图书70余万册,电子图书40余万册,校内实验实训场所132个,校外实习基地92个。

因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及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

二、招聘对象

高层次人才引进分六个类别:

(一)A层次人才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的获得者(均为排名第一位);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位);山西省“杰出三晋学者”特聘教授(专家);其他经认定达到相当层次人才。

(二)B层次人才

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青年项目除外);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的获得者(排名第二、三位)或二等奖的获得者(排名第一位)、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的获得者(排名第二位、第三位)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排名第一位)、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二、三位);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位);“长江学者成就奖”获得者;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首席专家;国家“双一流”入选学科负责人以及全国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结果处于全国前20%的学科负责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首席科学家、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重大课题主持人;其他经认定达到相当层次人才。

(三)C层次人才

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课题主持人;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高等院校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山西省“百人计划”或其他省(市、区)同类计划相当于该层次的人选(青年项目除外);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位);山西省“三晋学者”特聘教授(专家);其他经认定达到相当层次人才。

(四)D层次人才

山西省新型产业领军人才;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山西省“百人计划”青年项目人才;山西省“青年三晋学者”特聘教授(专家);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二、三位);省级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第二、三位)、二等奖(排名第一位)获得者;省级教学名师;其他经认定达到相当层次人才。

(五)E层次人才

拥有较多高水平教学或科研成果的教授、副教授(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以及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双师双能型”人才;世界排名前200名的世界一流大学(不含境内)、教育部认定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国家重点学科的全日制博士生;通过出站考核的博士后,其他经认定达到相当层次人才。

(六)F层次人才

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人才。

以上分类未包含人才,参照《山西省高端人才分层标准(试行)》(晋组通字〔2018〕18号)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

(二)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副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学院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E层次人才中副教授、正高级职称人员、博士需具备以下条件:

1. 副教授及正高职称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条:

(1) 近五年发表本学科方向的论文理工类被SCI收录3篇及以上或EI收录5篇及以上,人文社科类被SSCI收录论文1篇及以上或CSSCI收录论文5篇及以上(非会议论文);

(2) 作为第一主编出版国家级规划教材一部;

(3) 以排名第一身份获得授权发明专利两项及以上;

(4) 近五年作为主持人主持50万元以上的产学研合作课题;

(5) 国家级精品课程(排名前2名)或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

2. 博士

(1) 所学专业与本科、硕士专业相近;

(2) 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理工类要求被SCI收录1篇及以上或被EI收录2篇及以上,人文社科类要求被SSCI或CSSCI收录1篇及以上。

(四)F层次人才需具备以下条件:

(1) 所学专业与本科、硕士专业相近;

(2) 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理工类要求被SCI收录1篇及以上或被EI收录1篇及以上,人文社科类要求被SSCI或CSSCI收录1篇及以上或被北大核心期刊收录2篇及以上。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3年全年。

2.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优秀人才,通过电子邮箱报名应聘,应聘材料接收邮箱为:rcgzb@sxie.edu.cn。应聘者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姓名+学科(专业)+学历+毕业院校名称”。

3. 报名提交材料:

(1) 《山西能源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2) 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 各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包含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

(4)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相应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扫描件;

(5)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文件、学术荣誉证书,科研成果(外文论文需提供检索报告),就业推荐表等原件扫描件。

以上所有材料报名时提供扫描件,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山西能源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中涉及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二)资格审查

人才工作部联合相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综合考核

学校组成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考察

学院对通过考核的高层次人才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察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学校引才工作专班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学校院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通过后,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待遇

(一)A、B、C、D类别高层次人才,待遇原则上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

(二)E、F类别高层次人才,按照下列待遇执行:

分类

安家费

科研启动经费

省、市补贴

E类

30万元(税前)

理工类20万元

学院积极协助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申报山西省、太原市补贴:给予新引进博士生活补助30万元、学费补贴3万元、购房补助20万元(以当年山西省、太原市人才政策为准)。

对于学院急需、紧缺专业的E、F类人才,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安家费可上浮10万元


人文社科类12万元

F类

20万元(税前)

理工类15万元

人文社科类7万元

、咨询、监督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能源学院人才工作部。

联系人:田老师 老师

咨询电话:0351-3175630  

监督(举报)电话:0351-3175937

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1.山西能源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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